静:我喜欢你的这个故事,因为故事的核心要义是“情,原来叫人生死相许”。有一点儿女情长,原来爱情照样感化了那个心中有恨的绝色女子;有一点壮烈,美女难逃情劫,为了英雄决意涤荡自己的心灵,于是舍弃了肉身相守的快乐;有一点悲情,因为英雄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爱人……倒是这段爱情的缘起与结局让人有些无奈。美女爱英雄,是因为英雄以娃娃的面貌入主了她的第一印象,无害而可爱,至少,这段爱情在开始的时候,美女就没有放下自己对男人的仇恨;而英雄在杀死自己爱人之后,才知道自己亲手杀死了爱人,这就少了很多当时纠结而复杂的心情与抉择,如果英雄在当下就知道美杜莎就是自己要杀的那个人,或者在更早更早就知道,是不是更纠结,也更动容一些?是不是这段爱情也更让人觉得顺理成章,回肠荡气一些?
我:英雄为了大众民生一定是要大义舍爱的,如果纠葛了半天的他终于想通了,最后一刀砍下去,英雄还是那样一下子就变成了英雄,虽然动容,但是这形象最多是个侠骨柔肠的英雄,难逃套路。
不如,我们先强迫他变成“英雄”,他的爱人也认为他应该成为英雄。但是他自己真的选择做英雄么?这一条心路若走的太快,未免草率。
为了大众民生的英雄,是众人的英雄,他自己不是自己的英雄;因为爱美女,希望美女美丽的生存而杀于不杀,这也只是美女的英雄。
第二部中,不愿做英雄的他在自我救赎的道路上坎坎坷坷……
美杜莎一生为情,因情而了结自己,也不想叫英雄在自己的爱人和民生大众间做出艰难选择。美杜莎选择自我了结。为了成全她的英雄,不想叫人们难为珀尔修斯,虽然深明大义,可也算是自私。
留下英雄对自己命运的不甘,于是开始第二部的自我救赎和对自身命运的抗争,也许,他就去屠神了。
英雄不止是选择自己的命运,他从悲情中站起,主宰自己的命运,我来我见我胜利,英雄也就这样最后成了英雄。
Jul 19, 2010
Jul 18, 2010
A New Medusa
美杜莎塑造的非常没意思,电影里处理成了rpg打怪,而把她令人可叹的身世确丢在一边鲜做理会,可惜可惜。
剧中,美杜萨被诠释为逃至雅典娜宫殿前求助无门,终遭追来的波塞冬强暴的可怜绝色美女。雅典娜没有施予怜悯,而是满心鄙夷的将其变成怪物。于是,这妞儿开始她向世界上所有男人的复仇生涯……
本人改编剧情如下,
一个怪物和半神的壮阔而又悲剧的恋爱故事。
珀尔修斯在被自己的母亲的老公遗弃,棺材飘过冥河,美杜莎打开棺材,发现依然活着的珀尔修斯,多么可爱无邪一小娃啊,她善念大动,将之送回凡间。
十八年后,凡间流传着冥河遗孤珀尔修斯的传说,美杜莎听闻,出门寻找,不为别的,就是想看看他。
在珀尔修斯踏上屠神之路时,遇到美杜莎,至于两人相遇的缘起,可以在后面慢慢想。
一路上,美杜莎向珀尔修斯隐瞒着自己蛇女的身份。且伴且行。美女每次投来的意味深长的目光,都印在英雄心底,而珀尔修斯的勇猛纯良让美杜莎心底之仇恨渐渐随风飘散,即之萦绕而来英雄的壮美。
自然而然,两人萌生爱意,没办法,美女配英雄。
一行人遇到女巫,得知杀掉海妖只能依靠美杜萨的石化蛇眼……
美杜莎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珀尔修斯,只是柔情似水更胜火,她决定了结自己过去的复仇之路,救赎自己的心灵,偿还自己的罪过,只是感叹,情,原来叫人生死相许。
按照原计划,珀尔修斯砍下了美杜莎的头,只是英雄在最后一刻才知道自己杀死了心爱的人。
按照原计划,英雄用美杜莎之眼杀死了海妖,拯救了人类。
刀枪入库,马放南山,英雄何往?
1、英雄继爱人遗愿,为她之前的杀戮做补偿,一路上自己也获得新的救赎;
2、改编电影剧本,宙斯还儿子一个人情,将拥有所有记忆的凡人版美杜莎送给珀尔修斯,英雄舍弃长生,从此你打渔来我织网,然后继续伯恩第二部的情节。
两个结尾都能拍续集。
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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