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纪30年代部分中国人对电影的俗称。它反映了中国早期的电影观念——影子的戏,戏(戏曲)的一种。戏,说明了影戏也具有戏曲表演的诸多特点,能够讲故事并且宣扬一定的教化思想。
因此,“影戏”的概念主要把电影看作是一种叙事艺术,从表现内容的具体功能出发,而不是从影像和镜头等电影具体构成因素出发把握电影。这个名称同时也反映出了中国文以载道的文化接受传统,以及市民对故事性戏曲的欣赏偏好。
值得注意的是,影戏在更大的概念范畴上,也指皮影戏、纸影戏、手影戏等影灯类戏曲艺术。跟电影(故事片)相比,这两种艺术载体有着不同的心理接受机制,影灯戏类似于动漫和戏曲,或多或少是一种抽象性的概括描述,比较适合用审美心理学中的距离说来解释,而电影(故事片)带给人们的,是逼真的虚拟现实体验,当镜头还没有成为电影的基本构成语言时,电影的快感来自新奇感、梦境感、异国风情、以及光影呈像的独特魅力(华语电影《西洋镜》对此有一定程度的描写)。
80年代,影戏理论引起国内学界的关注和进一步研究,并认为是中国电影民族化的特征之一。
故事、曲艺、戏剧、电影、虚拟现实——审美的需求和逃避现实的需求总是纠缠在一起,侧重前者的是艺术,侧重后者的是娱乐。
想想石器时代的巫术与祭祀,人们先看祭司手舞足蹈(内观照、预热、内心模拟),然后自己再围着篝火群魔乱舞(入化境、自我体验开始),其中审美与逃避现实的二元性依然可见。审美升华于精神的激昂与舞蹈的酣畅,而如神附身的自我麻醉则是逃避现实的完美体现。
